首先呢,咱们租赁指标,标主愿意配合咱们面签抵押是很好的,因为做抵押是需要是车管所做的抵押备案,做完后,绿本上将会出现租方的名字,标主是没有独自处理这这辆车的权利。
按照现在车管所的规定,车辆抵押登记必须双方本人到车管所办,需要签署借款协议(虚构借款事实)和车辆抵押协议两个协议。值得注意的地方有两处,一个是虚拟借款金额,一个是抵押合同中所抵押车辆和车手续的保管问题。这两点合同中未规定清楚其实是存在隐患的。而这个,大小中介的区别又是一个体现,毕竟小中介仅仅会从网上下载协议,而真正认真负责的中介一般会对协议细节更加注意。
标主要是拿着绿本去贷款把车抵押给放贷公司怎么办?
在这里告诉大家,没有放贷公司是可以放出这个贷款的,因为绿本上不止有标主一个人的名字,还有租方的名字,所以是贷不下来的,这点大家是可以放心的。
其实标主配合去车管所抵押,就已经算是稳住了租方的心,毕竟这个车是上在标主名下的,做完抵押之后,车辆的所有权就在租方的手中了,可是标主也怕会失去这个指标,所以会选择将车辆绿本拿在自己手中,等租赁期限到了,双方去车管所办理解押手续,然后再将绿本归还给租方。



















